admin 发表于 2019-7-17 15:42:49

秦皇岛开发区关于注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的规定和部《开发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的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我局对暂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一次抽查。现对注销资质证书企业的情况通告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裕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证书已经过期失效,现予注销。
  请上述企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将已过期失效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送交本局住房保障科,并办理注销手续。因故未交回的证书自行作废,没办理注销手续的,由住房保障科进行注销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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