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9-9-7 01: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去年以来,房地产企业境外发债规模增幅较大,部分房企境外过度发债,募集外债资金用于偿还内债等,增加了外债风险。为此,我们在7月初印发《通知》,对房地产企业发行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申请流程、募集资金用途、风险防范等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管理,强化市场约束机制,防范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可能存在的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谢谢。
  【南方都市报记者】我们注意到,上个月国家发改委对房企海外发债进行收紧,请问是出于什么考虑?
  【孟玮】谢谢。今年7月初,我委印发了《关于对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申请备案登记有关要求的通知》,这不能简单地认为是收紧发债,而是一种规范管理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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