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东北乡莫言构筑的文学王国
取一般“乡土文学”不一样,莫言笔下所展示的是另一个中国农村:陈旧的、充满苦难的农村。这不是一个汗青主义者眼中的某个特按时期乡间,而是一块永久的地盘。它的文化取它的苦难一样长久、古远。时间滤去了汗青阶段附着在村落糊口概况的短暂性的特征,而将糊口还原为最为基本的形态:吃、喝、生育、性爱、暴力、死亡??这种主题学上的改变,一方面取“寻根派”文学对人性的探索相关(莫言在最后亦曾被视做“寻根派”之一分子);另一方面,它又比“寻根派”愈加关心生命的物质形态(好比人的肉体需要和人性的生命力情况等),而不是文化的观念形态(诸如善、恶、文化原型或意味物之类)。在物质化的生存方面,中国农民饱受苦难。他们的生存苦难取他们的文化保守一样陈旧,比任何其他的文明形式(无论是宗法制的还是公社制的)更接近他们生存的本质。这正如莫言在晚期做品《售棉亨衢》中所描写的那样,丰收的农民喜气洋洋地交售棉花,同时却依旧饱受着恶劣的生存条件所带来的痛苦。这种痛苦,就好像那位卖棉的姑娘因月经来潮所感应的生理痛苦一样,是取他们的生命本身密不成分的,以至能够说,是他们的肉体生命的一部门。这一点,只要深谙农民糊口本质而不被一般文化观念所迷惑的人,才能深切地感触感染得到。莫言笔下的乡间世界基本上是在同一空间内展开的,这个空间即他的故乡高密东北乡。陈旧、偏远而闭塞的高密东北乡,成了实现其大志勃勃的文学打算的地方,正如托马斯哈代(T.Hardy)笔下的英格兰南部的“威塞克斯”地方,或福克纳(W.Faulkner)笔下的美国南部约克纳帕塔法县一样,同样类似的还有加西亚马尔克斯(G.G.Mar2quez)所描写的南美乡镇马孔多。这些做家通过对本人故乡的糊口方式和一般糊口情况的描写,传达了某种带遍及性的人性内容和人类生存情况,将一般的乡情描写转化为对人的“生存”的领悟和发觉。在这个意义上,莫言取上述这些做家是比较接近的。这样就使得莫言的做品超越了一般“乡土文学”的狭隘性和局限性,而达到了人的遍及性具有的高度。在这个方面,取莫言同时代的做家中,
如果将中国农村仅仅理解成一个凄惨世界,这是远远不敷的。那些远离村落糊口的人往往只是这么看,以便本人高居于农民之上,并垂怜于他们。农村,特别是中国农村,取苦难杂糅在一起的往往还有一种糊口和欢愉,这正是乡间文化的复杂性地点。中国乡间文化自古以来就是这么一种苦难取欢愉的奇异的混合物。八十年代中期的“文化寻根活动”对此特性有所发觉,但“寻根派”做家无法理解这一特性奇妙之处,由于他们往往抱定某种僵死的文化理论模式和简单的汗青进步论概念,而不能容忍乡民在苦难取欢愉相稠浊的泥淖之中生存的现状。“寻根派”做家只能依据本人的文化冲突模式(野蛮?文明,陈旧?现代??)对乡间文化做出生硬的评审,在“蒙昧”、“荒蛮”、“掉队”等简单标签的掩盖下,将农民糊口的复杂性和实在意义化为乌有。
又抢到前排了。哈,不用怀疑,不用惊讶,你也没有看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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