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新就业无房职工住房租赁补贴政策发布!
高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联合出台《关于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助相关问题的通知》,对高密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租赁补助申报尺度及流程等进行了明确。为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助,是贯彻中央经济工做会议精神,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帮助新就业无房职工处理阶段性居住困难的惠民举措,也是突出民生导向、强化就业优先、实现愈加充实更高质量就业和保障劳动者权益高度的主要保障。
以家庭为单元在高密城区内无自有住房,且三年内无房产出售记录,通过租赁方式处理住房困难;
已享受人才购房补助、人才租房补助、租住人才公寓的人员不列入阶段性租赁补发范 围; 2021年1月1日以后已享受住房保障政策且合适本通知划定申请条件的在保对象,可志愿申请转换保障类别,享受本通知划定的住房租赁补助政策,保障时间累加计算。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