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7-11-19 18:48:00

空地办出房产证这事有些离谱

  不动产登记,本应是先建好房子,再依程序办理竣工验收、测绘、初始登记,然后办出产权证。可据报道,安徽阜阳市太和县的张女士遭遇匪夷所思的一幕:她拿着正式的商铺产权证去收房时,发现商铺压根儿没建,地面还是空的。太和县房产局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我是第一次听说这种事”,“会马上对此事进行调查”。
  空地办出房产证,堪称奇闻:若严格遵循不动产法定登记程序,哪会出现这种事?
  因此,必须查明此事过失在谁,并理顺民事赔偿责任及可能存在的行政乃至刑事责任主体。若是窝案中人,那这也是追究其法纪责任时应纳入考量的违纪违法情节。总之,这起荒诞事件,理应在依法追责中收尾。
  专人回答用户问题随问随答搜狐焦点主编对热盘的评价求助:新悦都旁边铁路的声音大吗?
  商铺产权证,并非简单的“一纸证明”,而是与当事人财产权、物权等直接挂钩。若“有证无房”,那本房产证仍可能被作为权益利益对等物。而这,非但会给债权人带来财产损失,还会损害相关部门的公信力。
  无论是哪种情况,炮制“空地房产证”的有关部门、人员都难辞其咎。依据《物权法》,“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依《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虚假登记……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太和县纪委透露,该县房产局有4名官员因卷入窝案被调查,目前已移交检方侦办,其中包括该商铺产权证办理时的原局长岳修杰。空地办出房产证,是否跟窝案有关,仍待查究。但可以肯定,这荒诞情形的出现,或是因相关不动产登记人员疏忽大意、把关不严;或是因登记机构、人员与房产登记申请人之间有非正当的利益输送。

笑顔ζ如花 发表于 2017-11-19 20:05:26

沙发!沙发!沙发!

一枕清风 发表于 2017-11-20 20:27:55

啥玩应呀

西哲。 发表于 2017-11-27 14:03:40

纯粹路过,没任何兴趣,仅仅是看在老用户份上回复一下

蓝色之海 发表于 2017-11-29 21:40:55

LZ敢整点更有创意的不?兄弟们等着围观捏~

旧街凉风 发表于 2017-12-1 23:25:32

楼主是超人

堪称热恋 发表于 2017-12-3 16:58:46

2015,喜气洋洋。

忘不掉的伤 发表于 2017-12-4 07:01:31

楼主不哭,我帮你顶!

暖光浅笑° 发表于 2017-12-5 09:01:10

路过

青袖拱手 发表于 2017-12-10 17:01:45

你瞎了眼啊?这么大的盾牌你看不见,偏偏要把石头朝我脑袋上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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