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9-5-2 20:42:59

借亲戚名义买房自己保管房产证但房子还是被偷偷卖了

  房产交房后,黄先生和冯某一道,再次用冯某的名字办理了房产证。为防万一,黄先生自己保管着房产证。随后,他将房子简单装修后出租。今年3月,租户忽然找到黄先生,称有人说已将此处房产买下,要求租户退租。黄先生大吃一惊,赶紧联系表哥,可家中亲戚告诉他,冯某几个月前就已经去外省打工了。
  从名义产权人领取房产证,到将房屋产权过户给出资人的这段时间,如果名义产权人对他人负有到期不能清偿的债务,或存在离婚纠纷,则房产很有可能被查封或拍卖。
  如果银行查明实际购房人与贷款人不是同一个人,也可能依据贷款合同的相关规定,提前解除合同。
  对此,江岸区法院二七法庭法官郭奕君表示,当事人借名买房往往是出于规避限购、信贷政策等目的。如果黄先生有充分证据证明,现在的购房者是跟冯某恶意串通将黄先生的房产转移,并不存在真实的购房行为,那么此购房者就不属于“善意第三人”,黄先生可以起诉要求确认冯某跟购房者的购房协议无效。但我国是物权登记制度,从现有情况看,房屋原登记在冯某名下,购房者对黄先生所称的实际购房者的身份可能确不知情,属于“善意第三人”的可能性较大,如房屋已经通过物权变更登记在购房者名下,黄先生可以拿着此前和冯某签订的“借名买房协议”,到法院主张冯某返还他的实际购房款及相应的损失。
  长江日报融媒体4月30日讯(记者梁爽 通讯员李金星)因为没有购房资格,武汉市民黄先生借用亲戚的名义购买了一处房产,没想到,亲戚竟背着他私下将房产偷偷转卖。“我这房子还要得回来吗?”4月30日上午,江岸区法院二七法庭法官郭奕君做客长江日报“周二之约”热线接受读者咨询,市民黄先生打进电话咨询该如何维权。
  黄先生介绍,2016年底,他准备购买一处房产,但因为没有购房资格,他便跟自己的表哥冯某商量,借用冯某的名义将房买下,准备待日后政策放宽时,再将房产转回自己名下。冯某同意了,黄先生和他签了“借名买房”协议后,便办理了购房手续,登记为冯某的名字。
  如果借名买房购买的房屋为经济适用房等特殊房屋,该借名买房合同一般被认定为无效。
  黄先生前往房产部门和中介查询,慢慢还原了事情的真相。原来,冯某在去年年底挂失了房产证,随后补办了新的房产证。此后,将房子出售,拿到钱后,便去了外地。
  如果名义产权人不守诚信,偷偷将该房产出售,而购房者(第三人)因基于对房产登记的信任,购买了该房产,那么,真正出资的购房人就可能无法追回该房产。

骑着蜗牛狂奔 发表于 2019-5-2 22:53:43

沙发怎么能少了我?!

暮色微凉﹏ 发表于 2019-5-4 08:52:18

老子误吃了一瓶“乌鸡白凤丸”.这下可好,每个月都要流几天的鼻血.

那样漫长 发表于 2019-5-4 19:01:45

如果每个女朋友用一个字来代替的话,我的情史可以写一部长篇小说了。

像旧时候 发表于 2019-5-4 20:06:52

我知道在一个没有人的角落,楼主一边紧盯着屏幕,一边用颤抖的小手按着刷新,一遍一遍,零回复!又是零回复吗?楼主内心涌现出一种失望,眼神中透露着凄凉。是的,楼主,我理解你,这种冷落的感觉在这个地方太常见了,在这里该火的贴不会火,骗回复的帖子却永远被回复着。楼主的无奈我很懂,所以我来了,带来了经验,带来了人气,带来了零点几秒的首页显示。而我问楼主讨要的,仅仅是一层楼而已,是的,不用谢我,但请记住我,记住我来过。

宛若晴空 发表于 2019-5-4 22:37:56

开往春天的坦克!

堇色安年 发表于 2019-5-5 06:47:42

大家不要急,排队来顶贴!

藏不住喜欢 发表于 2019-5-5 11:18:20

现在你骂我,是因为你还不了解我,等到以后你了解了我,你一定会动手打我的。

留在这里 发表于 2019-5-5 15:21:49

过去的一页,能不翻就不要翻,翻落了灰尘会迷了双眼。

孤独陪我 发表于 2019-5-5 15:59:33

生,容易.活,容易.生活,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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