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注意了!中国房地产政策将有重大变化
在大城市,随着房价不断攀升,社会似乎正在分化成两个阶层:“买了房子的”和“没有买房子的”。在“买了房子的”人中,还有更幸运的人:他们拥有多套住房,可以对外出租。于是,这部分人近年来被丑化成了“食利阶层”,“房价上涨的幕后黑手”,“盘剥者”。5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实行购租并举,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这标志着中国的房地产政策发生了重大逆转!也是“房东们”的一大利好。
当然,住房租赁业能发展起来的,一定是人口有显著增量的大城市。这对于这些地方的楼市来说,是一个较大的政策利好。(楼市参考)
自上世纪90年代,中国开始在城市里全面启动房地产行业。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官方的指导思想是:鼓励自主和改善型需求,抑制投资性、投机性需求。一般认为,对于一个家庭来说:第一套房是刚需,第二套房是改善型需求,从第三套房开始选是投资性需求。
四是强化监管,推行统一的租房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中介服务,稳定租赁关系,保护承租人合法权益。
也就是说,假如你有足够的资金,注册成立一家私营的房屋租赁企业,你可以通过自己的公司购买多套房屋。国家甚至还准备增加土地供应,你将来还可以去参加土地拍卖,买下之后建房出租。你还可以租赁或者收购过剩的商业物业,改造为住房后出租。在这个过程中,国家会有税收上的优惠。
实行购租并举,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加快改善居民尤其是新市民住房条件,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会议确定,一是发展住房租赁企业,支持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
这样做的好处是,让开发商获得了资金回笼,让原来买不起住房的市民获得了更多租房选择,有利于化解房地产产业链上因为业态单一带来的僵局,打通资金流转的脉络。
二是推进公租房货币化,政府对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房给予补贴。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青年医生、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条件的应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进入2016年,为了去库存、稳增长,国家开始明确鼓励企业和个人为社会提供房屋租赁房屋。房子从哪里来?肯定是先买后租,而且要买很多套才行。这样,住房的投资性需求就被合理化了。而且,为了鼓励发展住房租赁行业,国家还要推出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个人大量购买住房。
有人建议用累进制的房产税来打击他们,有人甚至建议没收他们多余的房子等等。这些建议如果施行,只能加剧大城市房屋的紧张,达到“播下龙种、收获跳蚤”的效果。比如在改革开放之前,中国城市里的房屋产权都归国家所有,没有开发商,没有私人房产,但那时大家的居住条件比现在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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