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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煜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编号:DYL/M-XZ41 第1页 共1页 生效日期:2011.5.10 版 次 01 管 理 文 件 主题:二手车置换激励政策 1.目的 为做大做强公司的二手车市场,为二手车交易创造了良好的平台,激励公司员工提供二 手车车源及销售的有效信息,特制定本政策。 2.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术语 无。 4.职责 二手车部作为二手车交易的主管部门。 5.具体内容与工作程序 5.1 提成前提:按二手车在规定时间内产生不同的毛利进行提成。 5.1.1 二手车交易要求最多在 90 天之内完成 5.1.2 二手车毛利=销售二手车收入-(收购成本+翻新维修费+过户费+其他应计费用) 5.2 提成金额计算 5.2.1 符合交易时间及毛利的二手车提成标准如下: 按毛利档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毛利的提成比例 毛利 D≤30 天 3000 元(含)以上 2000 元(含)以上-3000 元 1000 元(含)以上-2000 元 500 元(含)以上-1000 元 500 元以下 30% 25% 20% 5% 0 30 天<D≤60 天 24% 20% 16% 4% 0 60 天<D≤90 天 18% 15% 12% 3% 0 5.2.2 超过 60 天以上的二手车由二手车经理注明原因并列明预计交易完时间,报总经理及财 务部备案; 超过 90 天以上的二手车由二手车经理注明原因及处理意见, 处理盈余无任何提成, 处理亏损二手车部承担 20%,并处二手车收购价的 2%罚款。 5.2.3 为新车销售置换收购的二手车实际收购价格应充分考虑新车的毛利,协商分配。 5.3 提成分配比例:车源信息提供 20%、鉴定评估收购销售 60%、销售信息提供 20% 5.4 二手车信息提供人员为全体员工,主要来源是销售部和售后部。 东煜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编号:DYL/M-XZ41 第2页 共2页 生效日期:2014.9.01 版 次 01 管 理 文 件 主题:二手车置换激励政策 5.4.1 二手车有效信息的认定:必须是来店且经二手车经理查看并评估过的信息。二手车人 员必须如实记录统计,月底稽查。 5.4.2 销售顾问(8 名)每月最低 3 台次/人有效信息:高于 3 台奖励 50 元,低于 3 台捐献 50 元,等于 3 台不奖罚; 5.4.3 售后服务顾问按照接待台次的 2%提供有效信息: 高于 2%奖励 50 元, 低于 2%捐献 50 元, 等于 2%不奖罚; 5.4.4 有效信息的判定责任人为二手车经理。如发现提供的信息有作假行为,按公司规定处 理。 5.4.5 信息稽查:每日由销售主管对销售部值班日志进行抽查 4 名来店客户,要求必须询问 来店/电客户“保有车辆/是否置换”共计 2 条信息,并登记于值班日志,否则一经查实,该 销售员捐献 30 元/次; 每日由客服部对售后来店客户进行抽查 3 名老客户 (车辆在 5 年以上) , 要求必须询问客户“是否置换”信息,否则该前台人员捐献 30 元/次。 5.5 对于在二手车交易中有特殊贡献人员(如交易促成、发现车辆隐患故障等) ,视情节单独 奖励 100-300 元,计入二手车交易成本,奖励由二手车经理提报。 5.6 季度考核奖励:在完成厂家置换率排名及奖励情况下,季度成交置换排名第一给予 500 奖励。 5.7 严禁擅自不经过公司二手车部,利用公司资源进行二手车交易,违反本规定私自交易一 次,当事人予以开除处分并计入员工档案,对监管不利的部门经理处以警告处分,并处罚金 1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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