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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地产一周资讯动态盘点_动态背景_PPT模板_实用文档。上海房产市场 政策/调控 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信息随之公开透明 切断“内订” 炒房后路 新闻晨报 2004-3-31 昨天,上海市网上房地产备案登记系统正式开通。随着 新建商品房销售信息的透明公开,
上海房产市场 政策/调控 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信息随之公开透明 切断“内订” 炒房后路 新闻晨报 2004-3-31 昨天,上海市网上房地产备案登记系统正式开通。随着 新建商品房销售信息的透明公开,以往市民买房碰到的“内 订”炒房、开发商人为惜售、房子“一女二嫁”等现象有望 得到彻底解决。 《上海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办法》实施后, 本市新建商品房的预售和销售,都将进行合同网上备案和登 记。开发商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证的同时,就要向市房地产交 易中心办理网上备案登记用户认证手续,还要申报商品房拟 销售的价格。备案登记的楼盘信息,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将向 社会公布,其中包括楼盘即时发生的已售房屋和可售房屋信 息、房地产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况,商品房拟销售价格 等相关信息。 业内人士认为,这一办法施行后,部分开发商先“处理” 差房子、好房子卖高价的人为惜售行为将得到遏制。而“内 部关系”订房、炒房套利也将难以实现。同时,“一女二嫁”、 一房多卖的现象也有望杜绝。以往开发商藏着掖着的销售信 息公开,解决了购房者与房产商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能够真 实地反映市场需求,对于市民来说,买房将可从容选择。 此外,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备案系统也已进入研发阶 段。备案系统以后还将为金融、估价、担保等中介服务机构 进入交易平台进行信息查询服务提供标准接口,并接受市民 委托承担购房房款的托付监管等业务。 ▲Top 商品房销售合同备案登记 “网上行”渐行渐近 新闻晨报 2004-4-1 完备信息 2 个月后见分晓 记者随即接通了上海房地产交易中心的电话,据上海房 地产交易中心蔡顺明主任介绍,新规定虽然在 3 月 30 日起 实施,但网上信息完备还有一个过程,今年 3 月 30 日后获 预售许可的楼盘信息,将逐步按次序上网备案;之前开盘的 盘子销售剩余房信息,将经过为期 2-3 个月的清理过程逐步 上网。购房者要通过该网获取完备可查的备案信息,还需等 待 2-3 个月。 据蔡顺明介绍,将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购房者就 可以通过网络查询到所想购商品房从预定到签订销售合同 之间的明细情况。同时,因为通知规定,新建预售和现售的 商品房均须进行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商品房的可供应量就 很透明,购房者可直接要求购买未售出的任何网上备过案的 商品房。 已售房屋信息也可即时在网上反映出来,一套商品房曾 经历过的买、卖、退等全过程一一可查。投机炒房和炒楼花 的买卖信息一目了然。以往购房预订时开发商对诸如房屋被 抵押、查封等情况不讲清楚,到了交易时就会发生矛盾,新 规定强调买房预订和销售都用相同的示范合同文本,并在网 上备案,规范了预订和销售,因为定金合同也必须使用示范 文本。网上备案也方便了老百姓登记。以前购房者需要手工 填写登记申请表,新规定实施后,登记表和合同一并可以在 网上解决,购房者只要签字就可以了,交易中心的窗口可以 直接在网上把登记表吊过来,既提高了窗口的工作效率,同 时方便了购房者。 据悉,凡在 2004 年 3 月 30 日之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 证的,应全部纳入合同备案系统进行签约;2004 年 3 月 30 日之前取得预售许可证或房地产权证(大产证)的,房地产 开发企业应在 2004 年 6 月 1 日之前,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办理入网资质认证,未销售的商品房纳入合同备案系统销 售;凡在 2004 年 6 月 1 日以后签订的销售(预售)合同全 部纳入网上签约范围。该《办法》的实施,对老百姓购房和 3 / 42 房价有何影响?业内人士认为,该《办法》中一些关键词值 得关注。 预定预约被明确禁止 福纳公司地产研究总监杨子江认为,此前,开发商的各 种信息在交易中心登记之后,就告一段落了,一般购房者很 难知道诸如已售楼盘的套数、平均价格等“敏感信息”。根 据《上海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办法》第八条规 定,凡已在网上公布的可供销售的商品房,购房人要求购买 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也就是说,以后如果售楼 处再称房子已经卖没了,购房者就可以上网查个究竟了!” 此外,据分析,《通知》再次明确了开发商在取得商品房预 售许可证前,不得以预订、预约等方式进行销售活动。这样, 这对时下流行的内部预定、预约登记甚至一些违规集资行为 无疑是一剂“猛药”。 时间差使信息不同 “售楼处和交易中心两个现场的之间的时间差,是一个 值得关注的问题。”绿地集团项目营销总监万国在接受采访 时表示,登记时间的滞后性将使售楼现场和网上登记之间存 在一定的信息差别,这应该引起购房者的注意。也就是说, 在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了销售合同以后,仍然需要一个月左 右的时间才能到交易中心备案登记。这段时间内,购房者在 售楼处看的信息是该套房屋已经卖掉,而上网查询的结果可 能却是没有卖掉。这个“时间差”的问题会因为工作流程、 效率的不同而不同。他还认为,开发商的一些必要的销控手 段并不一定就是囤积居奇,在市场经济中对于任何一个企业 来说都是有一定的必要性的。对于该《办法》是否会影响到 短期内的市场供应量或者房价的问题,万国认为,因为这一 政策是一个建设性的长效措施,基本不会影响短期内的市 场。 拟销售价格开发商可变更 对于购房者最为关注的房屋价格问题,《办法》中也只 是规定了开发商可以在调整后即时在网上变更,“价格是由 开发商来定的!想卖得慢一些,开发商完全可以将价格调高 就可以了,毕竟,房价的确定权掌握在开发商手中。”一位 不愿透露姓名的开发商对记者说,在房屋价格控制上,《办 法》中的相关规定显得很无力,实际上这个问题也完全是由 市场调控和企业自身决定的。这位开发商说:“没有规定一 个基数和浮动比例、时间等等,这很难控制一些恶意抬价的 现象!” 协商权购房者更少余地 “个别开发商可能利用这个《办法》,来削弱购房者现 在仅存的一点协商权!”金世永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丁曙 光律师表达了自己的担心。他说,一旦开始实施合同网上登 记备案以后,如果购房者想和开发商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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