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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出台优化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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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28 09:38: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加大助企力度方面,《通知》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可申请延期缴纳城市根本设备配套费,于2023年11月30日前结清;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缴纳配套费的建设项目,按现行尺度80%征收,有用期至2023年12月31日。房屋建筑在建项目在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应缴纳的住宅物业保修金,自应缴之日起可缓缴一个季度。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能够使用银行保函或安全保单置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中必然比例的资金额度。
  为持续推动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市住建局、市财务局、市天然资源规划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泰州市核心支行、泰州银保监分局六部分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内容包含降低购房成本、加大助企力度、优化行业监管等。
  在优化行业监管方面,《通知》要求,对严格施行预售资金使用管理法子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合理释放监管额度内的资金,用于领取本项目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等保障项目建设和一般交付相关的费用。同时,《通知》还进一步优化了现行商品房拆卸式建筑目标要求。
  在降低购房成本方面,《通知》明确,将去年“泰十二条”“泰十条”中赐与购房补助和存量房转让补助的购房(转让)截止时间耽误至2023年12月31日。优化网签存案流程,对存量房奉行“带押过户”办事,同时明确不动产权证书附记栏记载的地上车库(储藏室)、阁楼随房屋一起转让时,不做为独立单元办理产权登记,减轻个人转让房屋及其从属设备的税费承担。
  此外,市住建局联合市城投集团开设线下“房产超市”,搭建全新线上房源发布和买卖平台,通过“线下有窗口、线上有渠道”的方式,为泛博购房群众提供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买卖一站式办事。
  市住建局相关担任人表示,《通知》自4月19日起施行。此前划定取本《通知》不分歧的,以本《通知》为准。在本《通知》施行过程中,可按照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动态调整相关政策。靖江市、泰兴市、兴化市可参照施行。政府、省、市有新政策的,按照新政策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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