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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自6月6日起,长沙市房屋买卖管理核心实行线上办理房屋网签存案等业务,并设定一个月(6月6日—7月5日)的过渡期。
过渡期内,6月6日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可选择使用原合同文本,也可选择使用合同示范文本。8月6日后,所有项目网签时,宜使用网签系统中合同示范文本或固化的合同文本。
在实行线上办理网签存案业务的同时,在网签系统中启用合同示范文本,并设定两个月(6月6日—8月5日)的过渡期。即6月6日之后,所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宜使用网签系统中的合同示范文本或固化的合同文本进行网签。
超900套租赁房将“上线日,记者从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新建的租赁住房项目映霞小区、华阳小区有最新进展,超900套精装租赁住房即将完工。
《通知》指出,对合同示范文本的条款,开发企业可依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在网签系统中的合同示范文本根本长进行修改或补充。对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令法规要求的,长沙市房屋买卖管理核心将对开发企业修改后的合同文本在网签系统中进行固化,买卖双方可在网签系统中使用固化的合同文本进行网签。
业内人士指出,规范合同文本,有益于维护商品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商品房买卖的公允性、晶莹度,减少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推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自6月6日起,新申请的房屋存案业务均采用电子材料,并通过网签系统上传,实行线上申请,线上办理,不再另行提供纸质材料在各业务网点办理。过渡期内,未办结的线下业务,可继续按线日以后,开始全面实现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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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长沙市房屋买卖管理核心获悉,《关于长沙市商品房网签存案全面实施线上办理相关事项的通知》已于近日发布。《通知》明确,将奉行《湖南省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6月6日起,新申请的房屋存案业务均采用电子材料,7月6日以后,全面实现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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