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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合肥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伐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办法的通知,此中提到:
5.推广房票安设。搭建房源超市,支撑房票跨区域畅通。开发房票系统,规范房票核发、使用、兑付。落实优惠政策,赐与购房奖励,保障被征收群众合法权益。
8.优化个人住房贷款首套房认定尺度。在合肥市范畴内新采办住房,只核查购房家庭所购房屋地点县(市)区、开发区的住房情况,无住房的,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时可按首套住房认定。
2.优化发卖政策。市区商品住房项目不再施行公证摇号公开发卖,由企业自主发卖。全面打消楼层差价限制,优化价格调零件制。优化调整企业自持商办比例政策。支撑竞自持租赁住房全体转让。支撑企业购购置公用房,对总部企业在合肥市新购办公用房的,按照合肥市支撑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相关划定赐与补助。优化车位(库)取住宅同步发卖政策、车位(库)增购政策。
上述补助政策按就高不反复享受准绳,由新建商品房地点县(市)区人民当局、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落实。各属地结合辖区实际出台配套细则和认定尺度,鼓励有条件的区域进一步提高补助尺度。购房时,可同步发放家居家电消费券、汽车消费券、加油充电消费券、餐饮消费券、超市百货消费券等。鼓励房企加大优惠力度让利购房群众。
在合肥市以合法方式取得商品住宅性质房屋所有权的,本人及其配偶、后代、父母能够向房屋地点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迁移。
9.加大改善性住房供给。集中优良教育、医疗等公共配套资源支撑沉点区域发展。加大立体生态住宅、低密住宅供给。优化控规导则,调整阳台、层高、架空层等管理要求。优化地块容积率计算法则,提高住宅得房率。
上述政策可间接实施的,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政策取本通知不分歧的,以本通知为准;其他需制定配套政策的,待配套政策出台后施行。
1.实施购房补助。2024年5月15日(含15日)起至2025年5月14日,凡在合肥市新采办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赐与总房价1%的购房补助;二孩及以上的合肥市户籍家庭新采办新建商品住房的,赐与总房价1.5%的购房补助;新市民、进城农民、城市公共办事人员新采办新建商品住房的,赐与总房价2%的购房补助;新采办新建车位(库)的购买人,赐与车位(库)总价款3%的购买补助;对售出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采办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或采办新建商品住房后1年内售出原自有住房的购房人,赐与新建商品住房总房价2%的购房补助。以上补助尺度,单套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10.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对峙以需定建、职住平衡、分类保障,有序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沉点保障住房有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保障性住房项目准绳上实行现房发卖。
4.支撑“卖旧买新”。指点行业协会探索成立新房取二手房便利换购通道,帮助购房群众“以旧换新”,指导经纪机构降低居间办事费率;鼓励合房租赁公司等国有企业,按照需要,按照市场化准绳,收购有“卖旧买新”需求家庭的二手住房(安设房),用于市场化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丰硕房票房源超市等。
7.动态调整新发放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在新建商品住宅发卖价格合适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条件时,及时按法式打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各金融机构可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准绳,结合本机构运营情况、客户风险情况等要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程度。
6.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对刚性和改善性需求家庭,夫妻双方一般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100万元,告贷人单方一般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70万元;多后代家庭采办首套住房,夫妻双方一般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120万元,告贷人单方一般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84万元。
3.推进二手房市场畅通。全面实施房源核验,规范房源发布。优化资金托管,保障买卖安全。深入推进带押过户,降低买卖成本和风险。阐扬二手住房互换平台感化,落实互换住房契税优惠政策,帮助有需求的群众便利买卖。落实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鼓励居民换购住房。加强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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