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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含)期间,对采办参取临平区“换新购”活动范畴内二手住房的(以网签时间为准),在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尺度赐与补助。
实施契税补助,加大购房支撑力度。2024年6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含)期间,对采办临平区120(含)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商品住房的,在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尺度赐与补助;对采办临平区12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品住房的,在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30%尺度赐与补助;对采办临平区非住宅新建商品房800(含)平方米以上的,在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尺度赐与补助。
同时,鼓励单元职工团购。2024年6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含)期间,临平区企事业单元组织职工在本区房产项目团购5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的,鼓励房产企业赐与团购优惠。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元采办居民家庭登记选房后的残剩新建商品住房或相对集中的二手住房。
此外,临平区范畴内有安设打算但尚未安设的项目,选择条件合适的做为房票安设的试点。
5月31日,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发布《关于推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举措的通知》,本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
文件提出,优化公积金办事政策。本通知生效日起,除购房人住房公积金可领取购房首付款外,在本市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能够家庭为单元(包含曲系亲属)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领取购房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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