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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善住房套数认定尺度。通知明确居民在非限购区采办住房的,核查其在相应区住房情况。同时,对有60周岁(含)以上成员的居民家庭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后代家庭,通知明确可凭居民家庭户口簿等材料,在认定住房套数时核减1套。
记者4月30日从天津市住建委获悉,市住建委等三部分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顺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严沉变化的新形势,进一步伐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四、继续鼓励各区因区施策。通知提出,继续鼓励各区结合本区实际,通过发放购房补助、企业团购优惠等政策减轻居民购房承担,支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鼓励各区结合城中村革新、城市更新等安设需求,探索房票安设方式,对接本区新建商品房项目,更好满足被安设居民住房需求。
一、满足京津冀协同发展住房需求。通知明确北京市、河北省户籍居民和在北京市、河北省就业人员在津采办住房的,享受本市户籍居民购房政策。
“这些政策是在去年调控根本上的进一步优化,合适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和居民购房需求。”市住建委相关担任人表示,该通知表现了政策的及时性,办事京津冀协同发展;表现了政策的精准性,打消本市户籍居民采办12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大户型的限购,有益于更好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表现了政策的创新性,针对居民跨区域的购房需求,实行按区认定住房套数,充实满足职住平衡需求,同时对多后代家庭和养老家庭认定套数时还核减1套,有益于更好满足其合理住房需求,进一步减轻多后代家庭和照顾白叟家庭的居住成本,推进本市人口均衡发展。(津云旧事编纂尹辰辰)
二、进一步优化住房限购政策。通知明确本市户籍居民在市内六区采办单套12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不再核验购房资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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