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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规范房源信息发布市民出售、出租房屋须先取得核验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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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6 03:4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今天从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获悉,该部门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源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将进一步规范房源信息发布。
  房产中介(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发布房源信息,应当取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且查看委托出售、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权属证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对委托人不是房屋产权人的,应当要求其提供有效的出售、出租房屋授权委托书,无法提供出售、出租房屋授权委托书和房屋权属证书的,不得接受居间委托业务。不得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以及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
  按照《征求意见稿》,个人发布出售、出租房源的,当事人应实名登录合肥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选定待出租、出售房屋后核验房源信息,获取房源核验码;随后,可自行在监管平台(仅限出租房源)、网络平台发布房源信息,也可将核验码交由房地产经纪机构或租赁企业(仅限出租房源)对外发布房源信息。
  原标题:合肥规范房源信息发布 市民出售、出租房屋须先取得核验码记者今天从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获悉,该部门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源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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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7 19:48:5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的一生至少要有一次一见钟情,那看来我已经让很多人不枉此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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