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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检查合格的培训学校,发还《办学许可证》副本;对不合格的培训学校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招生和开展培训,经整改仍不合格,责令停止办学,并收回办学许可证。对逾期未按照规定参加检查评估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视为自动放弃办学资格,依法注销其办学许可证。
据了解,为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规范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今年1月起,市人社局在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自查自评的基础上,采取材料审核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市26所2017年12月31日前批准设立的市本级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办学条件、培训规模等办学情况,结合其自查报告进行检查评估,检查评估结果为:
公告显示,我市26所市本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经检查评估,不合格的有3所,分别为:达州市八益汽车专修学校、达州市炬馨职业培训学校(被注销),达州市工业管理专修学校(正在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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