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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盼望,这些单元能够严格施行相关政策,让老苍生的电费交的清清楚楚、明清楚白。
2019年6月山东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居民阶梯电价轨制相关事项的通知》,转供电用户总表施行每千瓦时0.501元,到户施行每千瓦时0.555元,任何单元和个人不得随便加价。可比来,高密市民邱女士向公共网快快帮记者反映,她所居住的高速公路宿舍电费高达
公共网记者在高密市高速公路宿舍见到了爆料人邱女士,她火烧眉毛地拿出了比来的电费缴费收据。
一张小小的用电收费单,牵着老苍生的心。政府、省里和高密市相关部分的政策、办法早已下发,可有些单元仍然拒不施行或者施行不到位。
截至发稿,住在高密高速公路宿舍的业主们告诉记者,他们至今没有收到任何相关电费退还差价的通知。
“几年前我们的电费还是4毛多,后来越长越高,此刻已经快8毛了!”邱女士说。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山东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警支队高密大队。一位张姓工做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只是代收电费,由于高速公路宿舍过分老旧,收取的费用傍边包含“电损”费用。随后便以接其它电话为由将电话挂断。
“由于比来俺小区向上面反映电费过高的人太多,上个月去充电费已经不给收据了。”同小区的蔡先生告诉记者。
据了解,早在本年4月份,高密市市场监管局已下发《关于明确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的提示告诫函》。现行尺度为每千瓦时0.555元,超过或额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的,属于不施行政府订价的行为,自2019年7月1日起结算多收的电费差价,并当即向用户退还差价或抵扣后续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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