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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告》,个人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5%。对拍卖等特殊情形转让的,按相关税收政筹谋定施行。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地盘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5%。
中华写字楼网):珠海:个人二手房出售个税税率调整为1% 政府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草拟了《政府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政府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关于调整珠海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地盘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征求看法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看法。公告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同时,《政府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政府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行业所得率和核定征收率相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3号)附件2《珠海市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中:发卖不动产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2%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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