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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提出,自2022年10月1日起,已存案汽车发卖企业申请办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转移登记时,公安机关实行单独签注管理,核发姑且号牌。对汽车限购城市,明确汽车发卖企业购入并用于发卖的二手车不占用号牌目标。
按照通知,打消对开展二手车经销的不合理限制,明确登记注册住所和运营场地点二手车买卖市场以外的企业能够开展二手车发卖业务。对处置新车发卖和二手车发卖的企业,运营范畴统一登记为“汽车发卖”,按相关划定做好存案。(记者谢希瑶)
7月7日,记者从商务部获悉,经国务院同意,近日商务部等17部分印发了《关于搞活汽车畅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办法的通知》。通知明确,支撑二手车畅通规模化发展,各地域严格落实全面打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畴(含政府明确的大气污染防治沉点区域)打消对合适国五排放尺度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推进二手车自在畅通和企业跨区域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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