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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全国各地纷纷出台人才回引家乡的政策,回引家乡政策以报酬本,为了家庭的的团聚,便利照应年迈的父母等,也让“人才”安心工做,推进社会和谐不变,大势所趋。不知为何高密教育局的基层人事管理要拿各类不能自洽的“规章轨制”逆势而为,逆人心而为。每个人都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每个人的情况都纷歧样,如果是萌发了强烈的分开念头,或者有了更好的去处,一味以层层叠叠、盘根错节、不能自洽的“划定”、“条例”等来限制人员流动,能否合适人事管理的准确用人准绳呢?终究要分开的人占比是很小的,有人走,有人进来,不是很一般的吗?更何况,高密教育局已经同意我回济宁的申请,此刻又不予办理,于情于理于法于规都站不住脚啊!!!
在高密教育局同意的根本上,济宁方面审核并通过了我的申请。9月,济宁发放调阅档案函。10月,我在高密办理相关手续,障碍沉沉,高密教育局不予办理相关材料和手续。
我是高密在编老师,本年30岁,济宁人,一人在外地,父母年迈,人生大事亦无下落。本年3月,济宁市出台人才回引政策,前提需要通过单元主管部分同意。在3月份,我向学校和教育局提出申请,考虑到我的个人情况,高密教育局在核阅了济宁市“人才回引”的政策后,同意我回申请济宁工做,并在我的《济宁市“人才回引”申请书》上加盖了公章。
【【3月份已经同意并加盖公章,10月份不再同意,朝令夕改。】】我的手续、法式合情合理合规合法啊!!此刻被卡着,十分无法!!取高密教育局反复沟通协商无果,万般无法,只好求助上级部分,请市委市当局相关带领出头具名协调处理。我没有要投诉高密教育局的意义,我只是想请求市委市当局等相关部分带领,协商处理问题,我的目的有且只要一个----处理问题。不是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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