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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场地】房产市场管理: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对外发布房源消息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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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6 20:24: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标题:《【普法场地】房产市场管理: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对外发布房源消息的惩罚》
  违反本方法第二十二条,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对外发布房源消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当局建设(房地产)主管部分责令限期更正,记入信用档案,打消网上签约资历,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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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经纪机构取委托人签订房屋出售、出租经纪办事合同,该当查看委托出售、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权属证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并该当编制房屋情况仿单。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能够对外发布相应的房源消息。
  房地产经纪机构取委托人签订房屋承购、承租经纪办事合同,该当查看委托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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