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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前的停业税模式下,蚌埠市民二手房买卖,不满两年的房源将按照衡宇总价征收5%的停业税,由地税部分征收;而5月1日后,按照“营改增”过渡政策,衡宇总价的5%将做为增值税缴纳进入国税部分。也就是说,在过渡政策的无效期内,对于买卖二手房的蚌埠市民来说,现实需要缴纳的税费基本无变化。至于这个 “过渡期”事实有多长,目前的文件并未给出明白的时间。
所以,从5月1日起,蚌埠市民出售不脚2年的二手房,按衡宇全款的5%缴纳增值税;2年以上(含2年)的仍然免税。
5月1日营改增税费新政施行后,若何计较二手房买卖税点?税务部分相关工做人员为大师算了一笔账。
《通知》配套文件停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明白,北、上、广、深以外的非限购城市,小我将采办不脚2年的住房对外发卖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小我将采办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发卖的,免征增值税。
近日,财务部、国度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全面推开停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明白自本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营改增”试点后,蚌埠市民买卖二手房增值税到底怎样缴,淮河晨刊记者就此热点问题采访了税务部分工做人员。
好比,市民张先生是在2015年3月采办了一套现房室第,本年3月将这套房子以60万元总价出售,因为未满2年,卖房时,张生需要额外缴纳房款全额5%的增值税,即3万元。但若是张先生这套现房是在2014年3月以前就买的,则不需要缴纳这笔税费。(记者 陈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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