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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不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分同意转移的核准文件;(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地盘,应提交主管部分的核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整书和协助施行通知书;
(15)法令、律例、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划定的其他文件。本回覆由经济金融分类达人 葛丽保举评论
(9)以投标、拍卖、挂牌体例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地盘利用权让渡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4)相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划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取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承继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互换和谈书,或房地产朋分和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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