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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人大常委会要求,每个联络站普通至少有2名以上人大代表,各级人大代表应相对平衡分布。联络站每周工做日时间按时向人民群众开放。人大代表每隔必然时间进站工做,每个代表每年加入接访、走访群众普通不少于2次,加入联络站各项活动不少于4次,每年至少推动社区处理1件民生微实事,其他时间由联络员担任欢迎人民群众并向人大代表转交群众看法,民情联络员收集的社区群众看法也应按时汇总转交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不按划定进站开展工做的,联络站每年年中和岁暮要向区人大常委会反映。
《看法》要求成立健全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群众“1+2+N”平台,鼎力推进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1”即在街道层面,“2”即在社区层面,各街道确定两个社区联络站(核心站),省、市、区人大代表就近驻站社区层面展闭会期间履职活动。“N”即每个核心站担任联系若干个社区工做站,代表轮番到各社区工做站履职。
联络站每年应至少召开一次“民生议政会”,会商推进社区工做。联络站要环绕市、区两级党委当局核心工做,按照“议近不议远、议小不议大、议实不议虚”的准绳精选议题。议事会决定的事项,联络站要依据市、区、街道、社区的事权划分及时交办,人大代表担任跟踪督办,并做好取群众的对接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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