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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表示,本次签定的采购合同总金额为9.5亿元,占公司2016年停业收入的61.97%。采购合同假如充实履行,将对公司本年度的经停业绩产生积极影响。福田汽车做为国内领先的汽车公司,在国内电动汽车市场上处于领先地位,普莱德取福田汽车签定2017年度动力电池采购合同,有益于两边告竣多条理的合做,进一步提拔和巩固普莱德的市场所作优势。来历:中国证券网
东方精工17日早间通知布告,其全资子公司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无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莱德”)于2017年7月14日在北京市取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无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田汽车”)签定了2017年度动力电池计谋采购合同。福田汽车许诺在2017年内向普莱德下发5,500台商用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系统采购订单,总金额为人民币9.5亿元,采购合同无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截至本通知布告发布之日,北京汽车集团财产投资无限公司持有东方精工6.42%的股份,因福田汽车取北汽产投形成分歧行动听,福田汽车是公司联系关系方,本次合同的签定属于联系关系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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