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而在本月5日的央视财经频道节目中,云集微店却被报道为新零售的代表,甚至和阿里的无人商店相提并论。
虽官方认定之前的“云集微店”营销模式属于网络传销行为,微信对其永久封号,但有人却为云集“喊冤”。
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工商部门2016年起开始调查“云集微店”案件,因以往没有同类案例,关于传销性质的认定也需要慎重考虑以及多部门协调,所以于今年才作出处罚决定。
8月23日,知名财经公众号吴晓波频道在其《我也有过被封号的恐惧》一文中称:在过去的一周里,我拿着云集模式去请教了四位法律专家,大家给出的意见是,云集通过发展注册店主,销售商品给消费者,同时店主获得返利,是基础于移动社交圈的分销模式,无论在主观目的还是客观表现上,都与欺诈性质的传销有区别。
这种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故滨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24条的规定,依法予以查处。
如果这两点还是存在,不论钱最后是用哪种方式发放,都不过是换了个说法而已。云集具体内部是怎么操作的,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在曾鸣看来,云集微店整合制造商资源,同时集成一张大的服务网络,在仓储配送、客服、内容、培训及IT系统上提供全方位商业支持,赋能小店主,鼓励他们通过社交媒体服务于消费者。
官方对云集微店认定为传销公布该处罚决定前一个月,“云集微店”CEO肖尚略曾发公开信自曝被工商罚没958万元,并称这笔巨款是“为社交电商交学费”。
目前云集微店180万店主的规模,大都靠熟人推荐,云集的产品,也大都卖给了朋友圈里的熟人。
事实上,不仅官方进行处罚,在过去的两个月里,微信也密集处罚了一批社交电商公号,包括云集在内,其处罚方式都是最为严厉的永久封号,理由是涉嫌传销。
云集微店共收取平台服务费113230665元,扣除各项成本支出以及相应的税费后,企业实际违法所得是8084106.85元。
据公开数据,至2016年2月18日,仅云集微店涉及人员就达310221名,到今年7月,云集的月营业额已经突破8亿元。
这个无从得知,但是8月22日,浙江省工商局一份处罚判例给出了答案,认定号称“中国最大的微商正规军”的云集微店系网络传销并罚没958.41万元。
“店主”邀请新“店主”满160名(直接邀请30名和间接邀请130名),即可成为“导师”,团队人数达到1000名,即申请成为“合伙人”。
只过了一年半,云集微店却成了央视财经频道的典型。8月5日的央视《中国财经报道》节目中对云集微店进行了详细报道,这里不再赘述,直接看视频。
被誉为马云军师的曾鸣最近在提S-B-C的新零售模式,云集便是他重点推荐的模式之一。
经浙江省工商部门调查,云集微店从2015年3月26日开始,当事人设定网络微店运作模式为:每人缴纳一年365元的平台服务年费,可以成为“云集微店”的店主(实际上并不开店),成为所谓的“店主”后,可以邀请其他人员加入成为新店主。
有人算了一笔账,云集平台赚的是人头费,他目的就是让参与者尽所能的发展店主,交人头费,不算上层,就以最基层的经理为例,180万人乘398元呢?光会费就高达7.16亿,这是多大的资金池呀!躺赚利息就好了,还卖什么商品。
相关律师认为,尽管新的传销模式多被套上不同的商业模式,隐蔽性变强,但它的本质是不变的——通过层层分销机制,不依靠商品盈利,而是通过发展下线和向下压货来赚取利润,而“云集微店”就是这么干的。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浙江省工商局认为:当事人利用“云集微店”网络购物平台,以“交入门费”、“拉人头”和“团队计酬”的行为开展网络传销行为。
一位熟悉传销案件的“老工商”,在详细了解云集现在的模式之后,却认为:认定是不是传销的最关键问题还是下下级有没有留存,还有卖商品的人提成是否是复式计算。
吴晓波称,至少从他的实地调研来看,云集模式或有可议之处--比如它的培训服务费的收取,采用了类似直销的计算收取方式,但是要定性为传销,恐怕是处罚过度了。
至2016年3月8日,云集微店在全国范围内的店主达到了316735人,其中缴纳365元平台使用费的店主310221人,“合伙人”达到167名,“导师”1805名。
“店主”只有发展成为“导师”以后,才能拿提成,成为“导师”后,导师所带领的团队每新发展一名“店主”,“导师”能从365元的平台服务费中拿走170元,“导师”的上线元。
云集COO郝焕曾明确指出,云集买家端的数据显示,成交半径集中在店主本人的社交圈,店主的信任背书特点尤为明显。
8月15日,肖尚略发出公开信,称此次事件为“误解和污名”,强调云集和传销有本质上的区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