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民事证据规则》,视频属于视听资料证据形式,当存有疑义时不得单独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周女士提交的视频中虽然可以辨别是陈老先生在陈述,但录制过程有噪音干扰。周女士虽表示录制时有另外两名护工在场见证,但也没有提交相应证据。
近几年,由于老百姓临终计划意识的萌发、财产的迅速增值,订立遗嘱安排身后事的情况越来越多,但随之而来的遗嘱继承官司也呈逐年递增之势。记者日前从西城法院的调研中了解到,很多当事人手持老人的遗嘱,以为“胜券在握”,却没有得到全部遗产,大多都是因为遗嘱立得不符合法律要求而未被采信。
最终法院认为,周女士提交的视频在真实性和完整性上均存有疑义,不排除修改拼接的可能,也不排除因噪音忽略部分内容的可能,不足以认定陈老先生留有真实有效的遗嘱。在周女士未提交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形下,判决涉案房屋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周老爷子中风卧床五年后去世。“后妈”李女士拿出周老爷子所立遗嘱,声称周老爷子曾请同事奚女士带着电脑前往医院,根据其口述记录后,打印出来一份遗嘱。遗嘱内容为周老爷子将名下一套价值不菲的房屋留给李女士继承。
见证人奚女士在法庭上表示,这份打印遗嘱是她到医院根据周老爷子的意思先记录到电脑上,之后回家打印出来的。第二天,她把打印件拿到医院由周老爷子在底下空白处签字确认,奚女士并未签字。
陈老先生在老伴1991年去世后一直独自生活,女儿陈女士定居加拿大。2010年,陈老先生突然中风,此后搬到了敬老院。2014年12月,陈老先生突发脑溢血去世,陈女士在回国办理父亲丧事时,突然有一名周姓女子自称是陈老先生的妻子。
这个比陈女士年龄还小的“后妈”其实是陈老先生生前在敬老院的护工。周女士称,二人于2011年登记结婚,陈老先生生前留有遗嘱,将他个人购买的房产留给周女士一个人继承。她还拿出了手机视频作证,要求陈女士协助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