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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张怀博
半岛记者刘玉凡孙桂东
临近年底,又到了讨薪的高峰期。近日,本报陆续接到多起工人工资遭拖欠的投诉,既包括在建筑工地工作的建筑工人,还有从事销售工作的公司白领。据了解,由于证据缺乏,不少劳动者常常面临讨薪失败的窘境。为了提高劳动者的维权意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从即日起,本报联合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开通讨薪热线,为农民工讨薪和工伤赔偿案件提供法律援助,如果您遇到了工资拖欠等问题,可拨打电话96663反映,本报记者将与您一起维权。
■案例一
离职一年半工资还没给
11月26日,市民唐先生致电本报反映,2015年5月份,他从青岛一家房地产投资顾问公司离职,工资却遭到拖欠,如今一年半过去了,唐先生还没有拿到工资。“我是2014年11月份入的职,一直干到2015年5月份,2015年2月到5月份的两万多元工资没发。”唐先生介绍,这家公司代理了高密一个房地产项目,他在高密从事销售工作,工资包括固定工资和按照销售业绩计算的佣金。
“三个多月没发工资,实在没办法了,只能离职了。”唐先生无奈地说道,“后来我打电话给财务部和公司老总,都说没钱发工资,有钱后再给发,可左等右等一直没消息。”唐先生告诉记者,为了讨回工资,2016年11月份,他到市北区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了此事。记者从唐先生出示的考勤表和离职交接单上看到,唐先生在这家公司的职位为“销售经理”。
29日下午,记者首先联系了这家房地产投资顾问公司的于经理,他落实人力部门后表示,由于存在部分纠纷,劳动监察部门已介入此事,“欠不欠也不能我们单方说。”随后,记者又联系了市北区劳动监察大队,一位工作人员介绍确实接到了唐先生的投诉,目前劳动监察部门正在处理此事,并将相关情况向唐先生进行了说明。
■案例二
干100多天只拿了30%工资
记者注意到,在本报接到的拖欠工资的投诉中,很大一部分是有关建筑工人工资拖欠的问题。11月28日,老家徐州的李先生致电本报热线96663,称从今年6月份开始,他和11位工友在城阳区一处楼盘从事木工工作,总共工作了100多天,但包工头并未足额支付工资。“现在干完一个多月了,老板让我们回家等着,我们不想回去,就想尽快拿到工资。”李先生说道。
李先生的工友张先生来自四川,他告诉记者,12位工人并未与包工头签订任何协议,都是根据工程量的大小来结算工资。“我们12个人,一个人负责一层楼,差不多平均一个人干了100多个平方米,老板已经给了13万元了,但还剩下70%的工资没给。”张先生说道,剩下的工资迟迟未发放,他和工友有些担心。
29日下午,记者联系了包工头张经理,他表示目前工钱确实还没有结清,春节之前他将把工人剩余70%的工钱结清。本报也将持续关注。
■案例三
承包人千里奔波要工钱
29日,聂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2013年3月份,他跟朋友熊先生领着施工队负责武汉一工程项目,建设方为目前驻青的一家建设公司。2014年5月份,他们承包的活就完工了。但是,因为在工程量核算方面有异议,只结清了一部分钱款。全部款项包括工人的工资共计200余万,还有近100万没有支付。无奈之下,2015年春节的时候,为了让工人能够安心回家过年,聂先生跟朋友用自己的钱垫付了工人的工资。
近日,为了要回工钱,聂先生跟朋友从武汉来到青岛,奔波千里只为讨要工资,并继续跟青岛这家建设公司进行协商。29日,记者采访负责该项目的青岛建设公司的王经理。王经理回复称,因为对工程量的核算很复杂,所以一直没有核算清楚。但是,公司已经多次开会进行了商讨,下周一就将核算完成账目,最晚今年春节前将会支付款项。
■判例
拒不支付工资老板被判刑
2013年7月份,梁某承包了城阳的一个建设项目,然后将工程分包给了王某等工组。工程结束后,公司将全部工程款项以及工人的工资都交给了梁某。但是,梁某收到钱后,却一直不把钱支付给干活的王某、万某等人,这些工人的劳动报酬共计44.25万元。后来,劳务公司先将工人的工资进行了垫付。2015年5月14日,城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梁某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责令梁某支付劳动报酬,梁某却拒不支付。2016年1月29日,梁某因涉嫌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刑事拘留。8月5日,城阳检察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城阳法院提起公诉。
城阳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分析讨薪为何年年难?
记者了解到,虽然讨薪问题一直得到媒体和政府部门的关注,但每年本报仍会接到欠薪的投诉,尤其是建筑类的讨薪问题居多。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的张宝清律师分析,由于建筑工程层层分包,再加上建筑工人为了务工方便,通常只与包工头口头约定合同内容,在这种熟人关系中,工人的工资常常与工程款混在一起,一旦包工头或承建方拿不到工程款,工人的工资发放就成了难题。
张律师还透露,当走到法院起诉这一步时,很多讨薪者面临败诉的局面,主要的原因就是证据缺乏。“如果没有签订合同,讨薪者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录音、录像可以作为证据,此外,工资条、银行卡打款明细、盖有公司印章的材料或者公司承认的其他材料也可以保留作为讨薪的证据。”张律师认为,如果签订合同,讨薪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欠薪问题。
记者了解到,青岛市人社局于11月21日,开始组织在青岛全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如果劳动者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
■提醒遭遇欠薪问题拨打96663
据了解,为帮助农民工年末讨薪,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都会为农民工讨薪和工伤赔偿案件提供法律援助,专业律师在线值班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引导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记者了解到,青岛市司法局“123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每年为农民工朋友讨回欠薪和赔偿上千万元,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民工朋友的合法权益。
从即日起,本报联合市法律援助中心开通讨薪热线,如果您遇到了欠薪问题,除了拨打劳动监察部门和法律援助部门的电话,还可以拨打本报热线96663,本报记者将联系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为您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可及时指派律师免费代理;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本报热线将引导就近通过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同时,本报也将对欠农民工工钱不还的“老赖”进行曝光。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编辑: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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