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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俺的房子也能和城里人的一样办理抵押贷款了,可解了我的燃眉之急……”11月17日,刚刚从高密市农村商业银行拿到4万元贷款的阚家镇赵家街村村民赵明发高兴地对记者说。近几年,赵明发种植大棚蔬菜,受规模限制,年收入只有两万元左右。有了这笔贷款,他就能再建一个蔬菜大棚,每年可增加3万元收入。
过去由于受到各种严格的限制,农民的承包地、宅基地、住房等不能作为资本流动,很难带来财产性收入。尤其是农村房屋,作为农民的私有财产,对于绝大部分农村家庭来说只能居住,不能作为资本盘活。从今年7月份开始,高密市积极探索农村房屋小额贷款抵押登记业务,为群众发展生产带来了充足的资本。
“说实在的,在这之前我们也只是处于探索尝试阶段,不是很有底气。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我们心里才踏实了。”高密市农村商业银行业务部经理李焕伟向记者介绍。
据了解,这个市原先农民贷款只能通过“五户联保”的方式进行,即必须同时有5户以上农民相互担保,银行才接受申请,程序非常繁琐。为盘活农民私有财产,解决农业发展资金难题,今年7月份,高密市协调公证处、农商行、住建局等多个部门试水农村房屋抵押登记业务,拥有农村房屋房权证的农民到银行申请贷款,经银行同意后由公证机构办理农村房产抵押登记,并告知房管部门进行备案,当事人将房管部门回执交回公证处,抵押业务就算顺利办结了。
据统计,截至目前,这个市已办理农村房屋小额贷款抵押登记业务90笔,银行放款4650多万元。
“农村房屋抵押贷款不仅为农民开辟了新的贷款渠道,节约了筹集资金时间,利息还比一般贷款低10%,大大减轻了农民负担。”李焕伟说。
11月22日,在高密市公证处,记者看到10多位农民正在咨询、办理农村房屋抵押登记业务。“我们今年7月1日开通这项登记业务后,很长一段时间来办理登记的农民朋友并不是很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我们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前来办理房屋抵押业务的人才多了起来。”高密市公证处党支部书记单国强说。
“以前我们房管部门是不受理农村房屋抵押备案的。在市政府协调下,虽然我们需要修改复杂的电脑程序,工作量也加大了,但能为农民朋友解决难题,大伙儿都没有怨言。”高密市房产交易中心副主任薛平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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