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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科学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推进科学管理作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举措摆上议事日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二,建立完善科学管理的制度框架。加强科学管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必须形成一套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要把宣传教育放在首位,按照“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原则,以“空中四条线、地上四个一”为模式,开展面对面、公益性、社会化宣传服务,建设新型生育文化,推进移风易俗,促进群众婚育观念转变。今年是中央明确提出国策30周年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10周年,各级要抓住机遇,加大措施,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对干部群众进行广泛深入地国策再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强人口计划调控,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进一步规范生育登记、审批制度和工作程序,强化孕情追踪、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季度健康查体、随访服务、接生防疫、落户办证、入托入学、办理保险等关键环节,落实有效措施,推进关口前移,切实提高合法生育率,杜绝瞒漏错报现象,平衡出生人口性别比。要按照“六个一”的要求,加强村居班子、队伍、阵地、制度、章程、规范建设,通过召开村(居)民、员工大会或代表会议,依法修订村(居)规民约、计划生育公约,签订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合同,加快计划生育自治、自主、自觉进程。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群众的权益,尤其要严厉查处违法生育行为,特别是违法生育的党员干部和所谓名人富人,无论职务多高、贡献多大,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严格按法定程序、标准和统一票据征缴社会抚养费,杜绝违规操作、不使用统一票据和挤占挪用抚养费现象。要坚持计划生育政务公开,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现居住地为主、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依法维护权益”的管理体制,将流动人口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管理服务经费纳入流入地财政预算,解决流动人口在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遇到的问题。要加大综合治理力度,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谁管辖谁服务”的原则,落实部门、街道和法定代表人管理服务责任制,达到无缝隙覆盖、无漏洞管理,提高整体工作水平。要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三级联创”活动,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通过优质的服务,实现更高层次的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推动体系的实施意见》,形成多层次、多元化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让计生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国家长远利益与群众切身利益的有机统一,提高人民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程度。
(三)加强科学管理,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极其复杂的局面,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依然很严峻,各种社会问题相互交织,利益矛盾错综复杂,社会风险不断增多,特别是随着互联网各种新型媒体的普及,对和谐稳定的影响空前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是一个比较敏感和让人关注的领域,如果对一些政策规定或环节把握不好,对一些问题、矛盾处理不当,就会造成不良影响,直接冲击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第四,建立完善督查通报和考核奖惩机制。市人口计生局要对安排的各项工作进行经常性督查,并将督查结果通报到镇街区“五职责任人”,上报市委、市政府主要和分管领导。各镇街区也要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督查范围,进行经常性督查检查,促进工作落实。要加强日常检查考核,根据全年工作安排和阶段性工作,采取现组织、现抽点的办法进行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年终人口目标责任奖惩,引导基层把主要精力用在抓好经常性工作落实上。要严格落实一票否决、离任审计、追踪奖惩等制度,构建起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合力机制,推动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要完善规范程序。要进一步完善市、镇、村三级联动规范化工作体系,明确界定各级在人口计生工作各个环节的职责,不断调整、充实、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规程,逐步构建起长效工作机制,进而形成依靠机制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局面,实现人口计生工作市、镇、村三级统筹协调、综合治理。
第一,建立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的统筹协调机制。人口计生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综合性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是责任主体,必须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对人口计生工作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及时决策、及时解决。要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党(工)委书记每半月一次听取人口计生工作汇报,镇长(主任)每周一次点评人口计生工作,对工作进度缓慢或出现问题的进行约谈,督促党委政府成员、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抓好落实。人口计生法领导小组成员部门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执行主体,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积极推进综合治理,确保党委、政府的决策和各项人口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统筹人口数量、质量、结构、分布等问题,运用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教育的、科技的手段综合解决。要抓好普惠性政策与计生优惠政策的配套、衔接,形成各项经济社会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相匹配,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三要强化调度考核。要把科学管理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人口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加大赋分比重,实行严格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工作考评、兑现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的地方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责任。(作者系高密市副市长殷玉平)
加强科学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更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级要从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积极成效。
加强人口计生科学管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前提保障,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
(一)加强科学管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加强科学管理,就是要坚持以发展为目标,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建立完善党政统一领导、人口计生部门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广大群众自觉参与的合力机制,实现统筹协调好、管理服务好、舆论环境好、干群关系好、群众自治好、持续发展好,为建设富强和谐的现代化中等城市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受传统婚育观念的影响,加之目前社会保障机制不完善,群众的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还存有较大距离,想生育两个孩子尤其是想儿女双全的意愿仍很强烈,部分群众法制观念淡漠、道德意识薄弱,不能正确对待个人与婚姻和家庭、社会、国家的关系,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不断出现,控制出生人口增长的压力加大,工作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人口反弹、工作滑坡、形势逆转。所以,必须加强科学管理,落实好各项管理服务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违法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
第三,建立完善公共管理服务体系。适应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加强计划生育管理网络、技术服务网络、群众工作网络和信息化网络建设。要把计生宣传、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区域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落实好专项建设资金,提升装备水平,提高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使之成为落实基本国策、促进群众健康的重要资源。镇街区计生办要按照上级规定要求配备工作人员,其中行政执法人员至少3名,技术服务人员的比例确保达到70%以上;村级要按照“三个基本一个公认”的原则,配备好计生主任和小组长,落实好职责和报酬待遇,加强教育和管理,增强工作活力。各级计生服务站要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搞好升级改造,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水平;村级计生服务室满足孕情查访、药具发放、随访服务等工作需要。要按照“社区统辖、部门融入、板块负责、家庭落实、居民受益”的工作模式和“网格管理、户况显示、信息指导、管控到位”的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城市社区及所辖居(管)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计生工作办事机构、阵地、制度,配备好人员和服务器械,落实管理服务措施和奖励扶持政策,推进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要特别注重新建居民小区、非公有制企业、破产特困企业以及空挂户、自由职业者等特殊人群计划生育工作,健全完善属地化管理和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形成管理到位、服务到人、调控有力的人口计生工作新秩序。要按照“社区建到那里,阵地延伸到那里,管理服务跟踪到那里”的要求,加强社区计生服务体系建设,率先实现优质服务全覆盖。要注重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办公自动化、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群众需求信息采集、指纹信息识别、干部人口计生信息管理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六大系统”,指导推动工作健康发展。要充分发挥人口计生网络健全的优势,积极开展生育、生产、生活服务,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认真落实“十一五”投入规划,将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所需经费,纳入公共财政投入保障范围,保证各项法定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和工作的正常开展。
各级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科学管理的重要意义,创新措施、扎实推进,推动人口计生工作不断上台阶、创水平。
人民网济南11月30日电 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给人口计生工作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只有进一步加强科学管理,才能更好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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