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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于2018年10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我司终止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具体内容我司已于2018年10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18-122号。2019年1月23日,我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9]10号),中国证监会根据《行政许可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决定终止对我司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原标题: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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