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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场,民警经过调查后告诉记者,这实际上是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车辆经过一定的改装,以迷惑警方。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许多选择购买二手报废摩托车的市民,其理由都是“我就在家门口骑骑,不去市区。”而根据之前记者的暗访,绝大多数被商家收购回来的报废车辆,也大多是流向周边的乡镇。
记者从警方获悉,目前肇事的朱某已经被处以罚款2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而原车主唐某也已经被警方约谈。“虽然驾驶车辆的是他人,但原车主的责任是跑不了的。”
正在附近执勤的市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闻讯后立刻赶到现场,在距离事发现场50米外的道路上将朱某截停。因涉嫌肇事逃逸,朱某被带回了大队接受处理。
原来,前不久朱某路过这家电动车店铺时看见,商家正在搞换购活动。“换购来的摩托车价格很便宜,为了贪图小利,我就买了一辆上路。”为了躲避警方的追查,他还特别买了两块电动车标牌,装在车前后。
5月1日起,所有市区牌照摩托车已到达报废年限,市区不少商家暗中搞“换购”活动,由于价格相对较高,吸引了部分市民选择私下“处理”报废车。这些车辆其实有许多并不会“拆解报废”,而更多的是流向二手车市场。这不,昨日在扬子江路上就发生了一起肇事逃逸事故,而肇事者驾驶的报废二轮摩托车,正是从一家电动车店买来的。
事情还要从朱某驾驶的这辆奇怪的“电动车”说起。昨日上午,记者赶到现场后看见,这辆车前后方号牌处均有“索普”字样的标牌,乍一看似乎是一辆电动车,但再仔细瞧瞧就能发现猫腻:这辆“电动车”居然有排气管和发动机。
然而,朱某却没有停下车帮忙救治伤者,而是选择逃离现场。“撞了人要跑,赶紧抓住他。”一旁的好心市民呼叫起来。
此前,本报曾对市区号牌摩托车报废的事宜进行过详细的报道,其中警方曾明确表示过,对于选择“私处理”给商家的车主,即便是车辆的发动机号、车架号被磨掉,一旦发生事故警方还是有能力追查到原车主的。
这不,昨日警方就查到了这辆肇事车的原车主唐某,据了解,该车原车号牌为苏K80213。在警方询问的过程中,唐某坦言:“我是在北区大润发那边的电动自行车店铺换购的,当事店家说将车辆的号码打磨掉就不会有问题的,绝对是安全的。”
车是从哪里来的呢?现场朱某交代:“是从北区大润发那边,靠近鸿福二村的大运电动车店换购的。”
朱某赶紧停下了车辆,观察了一下后,他慌忙脚踩在地上,将车慢慢后退,想掉头离开。没想到的是,回头一看,不远处也有民警。
昨天上午10时许,朱某驾驶着一辆奇怪的“电动车”行驶在扬子江路西侧的非机动车道,骑行过程中时不时左顾右盼。突然,他看见前方的路口处有民警在现场执勤。
“的确,从规定上来说,非市区牌照的正常摩托车是可以上路行驶,只要不进入禁区内,但不代表报废的车也可以上路。”除此之外,警方表示,报废车辆的安全系数非常低,很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所以无论是从法律法规角度还是市民个人安全,我们都不提倡从商家那里换购报废车。”
进也不是退也不是,朱某一时慌了神,就在这个过程中,他撞到了骑着电动车的高女士。高女士和车上的小孩被撞倒后均受了伤。
法律规定,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和车辆,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应的注销报废手续。
然而,警方也坦言,目前“换购”的行为仍然存在,这些还有待有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 通讯员 申捷 记者 刘宁
随后,记者与民警一同来到了这家电动车店铺,经过民警询问,老板也承认了自己换购、销售报废二轮摩托车的事实。据老板介绍,目前购买二手摩托车的人有不少,这其中都是看上报废摩托车“价格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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