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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牡丹区2016—9号地块(张什言)、2017—17号地块(二期)房屋征收决定书》。具体内容如下:
据悉,这两个地块的房屋征收部门是菏泽市牡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期限为2018年9月27日至2018年10月3日。
为实施旧城区改造,决定征收牡丹区2016—9号地块(张什言)、2017—17号地块(二期)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范围:重庆路(不含文苑小区、德林华府、奥斯卡春城)以东、西子佳苑小区以南、西环城大堤征收范围以西、金沙江路以北(以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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